金湖同方水污染治理有限公司申请在金湖县银涂镇涂沟河西侧其用地范围内建设金湖县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04平方米,容积率0.1,建筑密度32.32%,绿地率34%,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现对该方案进行批前公示(详见项目现场公示方案),公示时间从年11月17日至年11月26日,将通过金湖县*府网、金湖县审批局大厅及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如果对方案有不同意见或好的建议,请于年11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金湖县行*审批局建设项目科。
公示编号:-
联系人:郑顺林李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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