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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京东公司虚假宣传 其注册地是间地下室


京东公司的注册地是一间仅有十多平方米的地下室,房门紧锁,没有人在这里办公。门牌上的“2幢B178室”,就是它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地址。


  京东公司的注册地是一间仅有十多平方米的地下室,房门紧锁,没有人在这里办公。门牌上的 2幢B178室 ,就是它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地址。任东杰摄 原标题:京东虚假宣传走麦城 法治周末任东杰


  京东上商城宣称所售商品100%正品行货,真没有想到,这样一家知名电商,还会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北京国舜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林小建律师向介绍说,出于信任,他们律师所从京东上商城购买了一款复印打印扫描一体的复合机,这款复合机被宣称具有络打印功能,但买回来后才发现,它根本不具有标配的络打印功能,需要外接一个络共享器才能实现络打印,而且还不稳定, 本是为了工作方便,却给工作带来很多麻烦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理认定,京东公司(全称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该产品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形,对原告方国舜律师所的全部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一审判决被告京东公司退还国舜律师所商品价款5099元,并赔偿国舜律师所5099元,同时还要赔偿国舜律师所支付的公证费损失2000元,承担案件受理费52元。 6月23日,国舜律师所从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拿到了判决书。当天,林小建即通过其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林小建律师发布了法院的判决消息,并称 只要你用心,没人能够欺负你;今天,京东得守法,京东也得敬畏消费者。告诉他,我们是你的上帝。


  调查发现,京东公司这次被告上法庭并输了官司,绝非偶然。北京市工商局主办的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上显示,京东公司因为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原因而受到的行*处罚信息就有50条。 而当按照京东公司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地址找上门时竟发现,其注册地址只是一间十多平方米的地下室,并且这里无一人办公。 络打印机不能络打印 林小建向介绍说,为了工作方便,去年10月份所里决定买一台络打印机。


  京东一直号称卖正品,我们所里的人员在京东没少买东西,加到一块都有几十万元了。 林小建说,他本人也是京东的忠实客户,一年来就从京东上商城买了3万多元的东西,出于对京东的信任,去年10月29日那天,他又打开了京东上商城站。 林小建看中了一款标价5099元的东芝(TOSHIBA)e-STUDIO2006A3黑白数码复合机。京东上商城上这样介绍这款复合机: 东芝(TOSHIBA)e-STUDIO2006A3黑白数码复合机(复印/打印/彩色扫描/络打印/含原装工作台),东芝自营,标配络打印﹢原装工作台,厂家免费上门安装,服务到家。


  林小建说,基于这款价格适中,又是个复合机,还是个东芝品牌,就选了这款,压根儿没想到,它会出现问题。 复合机买回来后,东芝的人过来安装,林小建发现工作人员拿出一个盒子(事后得知是络打印服务器)外接上复合机。因为随机包装里没有这个东西,林小建就问为什么要接那个盒子。那人解释说,没有这个就实现不了络打印。


  当时也没有在意,想着只要好用就行。 林小建说,大概用了几天,发现老打印不了,就把东芝的售后服务人员叫过来。那个人说如果要实现络打印,还必须在电脑里装一套软件。这样,所里几十台电脑每台就又装了一套软件。 又过了几天,发现打印机不好使,就把那个东芝的人喊来。这个人告诉他们,如果有一台电脑连上打印机没有断开,其他的电脑就打印不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可能把他叫烦了,他就告诉我们,这就不是络打印机,必须通过第三方外挂服务器和软件才能实现络打印功能。 林小建说, 这时候,我们才知道,我们买的这台不是络打印机。


   如果有一台电脑连上了没有断开,其他的电脑就无法打印,办公室里经常会有人喊 谁的电脑连上了打印机,快点断开 。那个电脑连上了打印机的人在单位还好说,如果那个人不在,就没有办法了,打不开电脑断不了。 作为本案代理人,国舜律师所王鑫律师这样介绍那一段时间的烦恼。 去年11月份,王鑫律师受所里指派,又拨打了东芝的售后服务电话进一步核实,接电话的人答复他说,这款不是络打印机,如果要带络打印功能的,建议他购买另一款。 至此,林小建非常气愤。他认为,京东打出的招牌就是宣称所售商品全部是正品,而事实上,京东公司为了增加市场销售业绩,获取利润,对于根本不具备络打印功能的打印机主观上进行了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造成了他对于该款打印机的误解,这是明显的欺诈消费者的非法行为。于是,他决定起诉京东上商城的主办方京东公司。 法院认定京东公司虚假宣传 为了保全证据,2013年12月19日,国舜律师所的工作人员受单位委托,申请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相关页和其与东芝的售后服务人员的通话进行了公证。 从通话录音中了解到,东芝的客服人员向国舜律师所的工作人员多次解释说,那款东芝(TOSHIBA)e-STUDIO2006A3复合机标配是没有络打印功能的,只能选择一个指定品牌的一个外接的络服务器可以实现。 从林小建提供的起诉书复印件上了解到,国舜律师所的诉讼请求有四项: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京东公司退还国舜律师所购买商品价款5099元;依法判决京东公司支付国舜律师所赔偿金5099元;依法判决京东公司支付国舜律师所公证费2000元;依法判决本案的诉讼费由京东公司承担。 朝阳区法院受理后,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京东公司不同意国舜律师所的诉讼请求,辩称京东公司作为络平台,已经尽到了审核义务;产品系第三方提供,京东公司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京东公司还称,国舜律师所购买涉案打印机后,东芝方面一直向国舜律师所提供售后服务,产品经安装后,已经达到了国舜律师所需要使用的状态;涉案络共享器可以供多人共享络使用,国舜律师所所描述的仅能一对一使用系其自身使用不当造成的;东芝官方站上对涉案打印机配置的描述与涉案打印机一致,京东公司不存在虚假宣传。 而国舜律师所则表示,标配络打印机应当是不需要外接任何设备就可以实现络打印功能的,而涉案打印机标注是标配络打印机,但却需要通过外接设备才能实现;外接络共享器不知道是什么品牌,东芝北京分公司对该共享器也不负责售后服务。 诉讼中,双方一致确认,在涉案商品的页面上未提示该打印机需要外接络共享器才能实现络打印功能。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本案中,京东公司在络订购页面对涉案产品宣传为标配络打印机,但实际上涉案产品本身并不具备络打印功能,而是需要通过外接络共享器才能达到络打印的要求;京东公司未在订购页面对该问题进行明确说明,且提供的络共享器亦非东芝品牌。由此可见,京东公司对该产品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形。 林小建对说: 朝阳区法院对我们的诉讼请求全都给予了支持。


  2014年5月30日,朝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京东公司退还原告商品价款5099元,国舜律师所同时向京东公司退还所购商品;京东公司赔偿国舜律师所5099元;京东公司赔偿国舜律师所公证费损失2000元;案件受理费52元,由京东公司负担。 京东公司注册地是间地下室 朝阳区法院的判决书显示,京东公司的住所地是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2幢B178室 。 6月27日上午,找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院。在大门口,多位保安向表示,他们没有听说院里有什么京东公司。 2号楼地上有五层,还有一层地下室。在一层大厅,一块标有各个楼层单位名称和房号的牌子上,没有发现有京东公司。一层公司的多个工作人员也告诉,他们没有听说楼里有京东公司。 在楼门口,碰到一位快递员。他对说,他负责往这个99号院送快递都有两三年了,从来没有听说有京东公司,别说2号楼,就是整个院里也没有带 京东 的公司。 在2号楼楼门口,又碰到了一位快递员模样的人。他肯定地告诉,京东公司的注册地点的确在这里,但不在这里办公。 问他怎么知道,他说他就是京东的员工,专门负责送货。他解释说,经常有寄到这个地址的信件,但都没人收。 于是,决定到这栋楼的地下室看看。 地下室里冷冷清清,虽有好几排房间,但门都锁着,在靠里的一排,果然发现了一个房门上贴有 2幢B178室 的门牌。敲了几下门没有回应,转转门把手门也打不开,又敲了十几个房门,这里根本没有人。简单用脚丈量了一下,发现包括B178室在内,每个房间大小也就十多个平方米。 京东公司的回应 京东公司如何解释被法院一审认定的虚假宣传问题?京东公司的工商注册地点与经营地点不一致、没有人员办公是怎么回事?6月27日中午,法治周末电话联系了京东公司客服人员。待表明了要找相关部门采访后,这位客服人员对说,他不能告诉相关部门的电话,但他会尽快转告相关部门。 6月30日,法治周末收到了京东公司公关部通过电子邮件发来的只有两百来个字的简短说明。 在该邮件中,京东公司只对虚假宣传的问题给了回应,不过是仍然予以否认: 经过我们核实,该商品是可以实现络打印功能的,只是需要和外置服务器相连(原装/第三方的都可),顾客购买的5099元的价格即是包含了外置服务器的价格,因此厂商上门安装了相关设备,也实现了络打印功能。据厂商与顾客联络反馈,顾客的顾虑是没有安装原装的,但实际上在商品描述中我们未标明一定是原装的外置服务器。 但表示, 我们会协调厂商为顾客办理退货,并会给予一定补偿。


  7月1日上午,京东公司公关部又给法治周末发来电子邮件,解释其注册地无人办公的问题,称 因住所地目前无法满足现有办公需求,故暂时存在非住所地办公的情况,等待亦庄办公室完工后将搬回 。 7月1日,法治周末通过百度搜索发现,上有关京东虚假宣传和售卖假冒伪劣商品的投诉众多。 通过北京市工商局主办的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了解到,京东公司的公司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其投资人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这家公司的注册地就在京东公司的隔壁B168室。投资成立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的这家外国法人是京东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上还发现,京东公司因为违反我国公司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销售不合格产品商品和虚假宣传,而受到的包括罚款等行*处罚信息就有50条。其中一条信息显示,京东公司在2012年曾因为价格欺诈,被北京市发改委罚款50万元。 林小建告诉,国舜律师所也已经把京东公司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向国家工商行*管理总局进行了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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