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投身现代农业,培养一批农村发展急需、*治素质好、发展能力强、留得住扎下根的“永久牌”村官队伍,为我省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提供人才支持,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厅、省农委决定继续实施江苏省“定制村官”培育工程。现将我县招考简章通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面向金湖县招考10名“定制村官”,委托培育学校为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学习专业为现代农业技术,学习时间为全日制3年,毕业文凭为大专学历,学习费用为元/年。
二、招考对象及条件
1.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能吃苦耐劳;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
2.具有金湖县本地户籍,志愿从事农村基层工作,自愿签订定向培育及就业协议书。
3.已参加年普通高考报名的高中教育阶段文理、艺术类毕业生,录取时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报考院校要求的考生,须于报名开始前,到金湖县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因违纪违法正在被相关部门处理的。
3.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三、学费资助
1.对全日制“定制村官”在校学习期间各门功课成绩合格的,每生每年补助元,于每学年结束时发放。
2.培育对象在校学习期间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如出现中途退学、肄业等情况,培育协议自动解除,培育对象应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资助的学费;如培育对象学习成绩不合格需重修学分,所发生的费用由培育对象自理。
四、就业*策
1.培育对象大专毕业并取得相应证书后,必须服从就业分配,由金湖县委组织部统一分配至各镇所辖村、涉农社区工作,培育对象与所在镇签订聘用合同。培育对象不列入专项事业编制,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待遇按照《关于提高全县村干部待遇的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2.培育对象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2年(含试用期),工作满3年的发放一次性奖励元,连续工作满6年的再发放一次性奖励元,并适时制定相应激励措施。聘用期间(含试用期),培育对象因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原因,不能完成本职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县委组织部有权解除培育就业协议,所在镇有权解除与培育对象签订的聘用合同,培育对象自主择业。
3.培育对象毕业后不服从分配或到岗后未满服务年限的,均视为违约,所在镇可解除聘用合同或不再续聘,县委组织部对培育对象不再安排工作岗位,并追缴所资助学费。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年1月15日—1月2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网址:
(1)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