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8月5日下午,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与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人员一起,将一摞摞现金交到11名女工手中,成功帮助其讨回被拖欠的工资。
年7月至9月期间,金湖县某制衣公司拖欠严某某、刘某某等11名女工工资共计元。年12月,县劳动监察部门将该案移交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大队民警一方面开展调查取证,一方面多次联系该制衣公司法人李某,经过反复、多次工作,李某陆续将拖欠的元工资款发放到位。在发放现场,拿到工资的女工们纷纷向民警表达了感激之情,对他们为民解忧的工作态度与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赞扬。(来源:平安金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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