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年杨树新村廉租房
签订租赁合同入住事项
公示
根据《重庆市涪陵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和《重庆市涪陵区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涪陵区年杨树新村廉租房配租结果已于年10月25日下午在三机关会议中心会议室,经人大代表、*协委员、公证人员、相关单位、公众媒体及申请人代表的共同监督、见证下,通过公开电子摇号方式产生并按程序公示。现将杨树新村廉租房承租人签订《重庆市涪陵区廉租住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入住等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签约时间
详见《涪陵区年杨树新村廉租房签订租赁合同时间表》。
二
廉租房租金及物业服务费标准
(按建筑面积且四舍五入精确到角计费)
01
廉租房租金标准现行标准为保障内面积0.75元/平方米·月、保障外面积1.5元/平方米·月,由承租人委托建设银行代扣。
02
物业服务费标准现行标准为0.90元/平方米·月,廉租住户享受财*补贴后承担0.30元/平方米·月,由承租人向杨树新村物业服务公司缴纳。
三
签订租赁合同时间安排及手续办理流程
01
签订租赁合同前手续办理流程签订廉租房租金代扣协议(1)若承租人已办理建设银行卡,请在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前,由本人持建设银行卡和身份证原件到建设银行涪陵分行易家坝分理处(位于易家坝建设银行,区房管局楼下)签订《个人客户签约代扣授权书》(即廉租房租金代扣协议)
(2)若承租人未办理建设银行卡,请在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前,在城区各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建设银行卡,并按前述程序办理《个人客户签约代扣授权书》。
廉租房租金缴交方式廉租房租金实行预缴方式,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租,每三个月作为租金缴交周期,由承租人将租金存入已签订代扣协议的建设银行卡,建设银行将通过网上银行方式代扣廉租房租金至涪陵区住房保障中心账户。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须存入不少于一季度租金,租金缴交期满前10日内缴纳后三个月租金,以此类推。(如:王××在2月17日签订租赁合同,王××须在2月7日前存入2月17日—5月16日的三个月租金;王××须在5月6日前存入5月17日—8月16日三个月租金,以此类推)。
换取履约保证金发票承租人持银行出具的已缴纳履约保证金回单到涪陵区住房保障中心财务科(易家坝房管局4楼)换取履约保证金正式发票。
特别提示:以上手续请承租人在年11月6日后,按照公布的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间前办结。
02
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按照《涪陵区年杨树新村廉租房签订租赁合同时间表》公布的签订租赁合同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低保卡原件和复印件、银行卡、《个人客户签约代扣授权书》到涪陵区住房保障中心审核配租大厅(易家坝房管局2楼)签订《重庆市涪陵区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应在规定时间延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延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将视为自动放弃廉租住房保障,配租结果予以作废,并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03
杨树新村廉租房入住手续办理承租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7日内,携带以下资料到杨树新村廉租房入住手续办理点各工作组(设在2号楼)办理入住手续:
敦仁街道崩土坎社区工作组《重庆市涪陵区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查看原件),本人及家庭同住人员身份证、户口薄、低保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1寸免冠照片等。
重庆市捷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资料收集工作组《重庆市涪陵区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查看原件),本人及家庭同住人员身份证、户口薄、低保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份)、1寸免冠照片等。
重庆市捷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工作组签订《廉租房承租人管理规约》、《廉租房入住承诺书》等。
重庆市捷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房屋查验工作组承租人会同物业服务公司、施工单位共同查验房屋,填写《杨树新村廉租房验房单》并领取房屋钥匙、水卡、电卡和天燃气办理证明。
咨询电话(签订租赁合同事宜)
(缴交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事宜)
(入住事宜)
(其他)
来源:重庆市涪陵区房地产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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