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公寓配租名单公示:
看完这个名单
大家对于公租房的入住是否仍有疑问呢
别担心
机智的小编为大家带来了
公租房入住攻略
签约时间
年4月18日(经签订租赁合同前审核,申请人若因房产等原因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取消申请人公租房保障资格)。
公租房租金、履约保证金及物业服务费标准
(一)公租房租金标准:现行标准6.5元/平方米·月,由承租人委托建设银行代扣。
(二)公租房履约保证金标准:现行标准为承租人所租赁房屋市场租金均价(11.00元/月·平方米)的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由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前自行到区住房保障中心开户行缴纳(承租人退租时,经检查承租房屋室内设施设备完好后返还)。
(三)物业服务费标准:现行标准为0.90元/平方米·月,由承租人向江东大华公寓单间配套公租房物业服务公司缴纳。
签订租赁合同时间安排及手续办理流程
(一)签订租赁合同前手续办理流程
1.签订公租房租金代扣协议及缴交履约保证金
(1)若承租人已办理建设银行卡,请在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前,由本人持建设银行卡和身份证原件到建设银行涪陵分行易家坝分理处签订《个人客户签约代扣授权书》,并将履约保证金(按所租赁房屋市场均价3个月租金计算)通过现金或转账方式存入如下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重庆市涪陵区住房保障中心
开户行:建行涪陵分行易家坝分理处
账号:
(2)若承租人未办理建设银行卡,请在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前,在城区各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建设银行卡,并按前述程序办理。
2.公租房租金缴交方式
公租房租金实行预缴方式,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租,每三个月作为租金缴交周期,由承租人将租金存入已签订代扣协议的建设银行卡,建设银行将通过网上银行方式代扣公租房租金至涪陵区住房保障中心账户。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前,须预存三个月租金,预缴期满前10日内缴纳下三个月租金,以此类推。
3.换取履约保证金发票
承租人持银行出具的已缴纳履约保证金回单到涪陵区住房保障中心财务科换取履约保证金正式发票。
特别提示:以上手续请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4月18日)前办结。
(二)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人按照《抽签配租结果确认书》公布的签订租赁合同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抽签配租结果确认书》、银行卡、《个人客户签约代扣授权书》和履约保证金发票到涪陵区住房保障中心审核配租大厅签订《重庆市涪陵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应在规定时间延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延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将视为自动放弃,配租结果予以作废。
(三)公租房入住手续办理
承租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7日内,携带以下资料到江东大华公寓10号楼底楼物业管理办公室各工作组或城东公寓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
1.江东街道群兴社区工作组:《重庆市涪陵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本人及家庭同住人员身份证、户口簿、1寸免冠照片等(原件、复印件一份)。
2.重庆市博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资料收集工作组:《重庆市涪陵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本人及家庭同住人员身份证、户口簿、1寸免冠照片等(原件、复印件一份)。
3.重庆市博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工作组:签订《公租房承租人管理规约》、《公租房入住承诺书》等。
4.重庆市博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房屋查验工作组:承租人会同物业服务公司、施工单位共同查验房屋,填写《江东大华公寓单间配套公租房验房单》并领取房屋钥匙和天然气卡。
5.配租城东公寓的公租房承租人:请到江东街道群兴社区和城东公寓物业管理办公室按上述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办理入住手续。
咨询电话
(签订租赁合同事宜)
(缴交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事宜)
(入住事宜)
(其他)
来源:涪陵区人民*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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